來源:鹽田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發(fā)布時間:2023-11-09
鹽田區(qū)義務教育領域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 |||||||||||||
序號 | 事項 | 公開內容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縣級(區(qū)) | 鄉(xiāng)級(街道) | ||||||
1 | 政策 文件 | 教育法律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2015); 2.《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2015);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2016); 4.《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2009);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2000)。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 √ | √ | √ | |||
2 | 規(guī)范性文件 | 1.部門和地方政府規(guī)章; 2.各類教育政策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政府公報 | √ | √ | √ | ||||
3 | 教育概況 | 教育事業(yè)發(fā)展主要情況 | 教育事業(yè)發(fā)展主要情況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統(tǒng)計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3.《教育統(tǒng)計管理規(guī)定》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公開查閱點 | √ | √ | √ | |||
4 | 義務教育學校名錄 | 1.學校名稱; 2.學校地址; 3.辦學類型; 4.辦公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公開查閱點 | √ | √ | √ | ||||
5 | 民辦學校信息 | 民辦學校辦學基本信息 | 1.學校名稱; 2.學校地址; 3.辦學類型; 4.辦公電話。 | 1.《民辦教育促進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3.《國務院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fā)展的若干意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公開查閱點 | √ | √ | √ | |||
6 | 財務信息 | 財務信息 | 1.財務管理及監(jiān)督辦法; 2.年度經費預決算信息; 3.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公開查閱點 | √ | √ | √ | √ | ||
7 | 招生管理 | 學校介紹 | 1.辦學性質; 2.辦學地點; 3.辦學規(guī)模; 4.辦學基本條件; 5.聯系方式等。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2.《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3.《教育部關于推進中小學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公開查閱點 | √ | √ | √ | √ | ||
8 | 招生政策 | 1.各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2.隨遷子女入學辦法; 3.部分適齡兒童或少年延緩入學、休學等特殊需求的政策解讀等。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9 | 招生計劃 | 各校本年度招生計劃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2.《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3.《教育部關于推進中小學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10 | 招生范圍 | 1.招生范圍; 2.學區(qū)劃分詳細情況。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公開查閱點 | √ | √ | √ | |||||
11 | 招生結果 | 各校本年度招生結果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12 | 學生管理 | 學籍管理 | 1.區(qū)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休學、復學、轉學相關政策及所需材料和辦理流程; 2.適齡兒童延緩入學所需材料及辦理流程; 3.學籍證明、畢(結)業(yè)證書遺失辦理學歷證明確認。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3.《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其他: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系統(tǒng) | √ | √ | √ | |||
13 | 義務教育學生資助政策 | 統(tǒng)一城鄉(xiāng)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2.《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xiāng)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公開查閱點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 |||
14 | 學生評優(yōu)獎勵 | 1.省市縣“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評選標準; 2.評比方法; 3.表彰名單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15 | 優(yōu)待政策 | 1.軍人子女參加中考優(yōu)待確認辦理的材料、流程和政策要求; 2.少數民族考生中考加分確認辦理的材料、流程和政策要求; 3.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港澳臺籍考生中考加分確認; 4.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yōu)待細則; 5.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yōu)待細則。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2.《軍人子女教育優(yōu)待辦法》 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執(zhí)行黨和國家民族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4.《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 5.《教育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臺灣同胞子女在大陸中小學和幼兒園就讀工作的若干意見》等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公開查閱點 | √ | √ | √ | ||||
16 | 教師管理 | 教師培訓 | 1.教師培訓政策文件; 2.培訓項目組織實施通知。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3.《中小學教師繼續(xù)教育規(guī)定》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 √ | √ | √ | |||
17 | 教師資格認定 |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 2.參加體檢時間、醫(yī)療機構名單、體檢合格標準; 3.認定結果; 4.咨詢方式、監(jiān)督舉報方式、常見問題等。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3.《教師資格條例》及實施辦法 4.《教育部關于印發(fā)〈教師資格證書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 √ | √ | √ | ||||
18 | 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政策及流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 √ | √ | √ | ||||||
19 | 教師公開招聘 | 1.教師招聘計劃和公告; 2.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2.《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 3.《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 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20 | 教師行為規(guī)范 | 教師職業(yè)行為準則及違規(guī)處理辦法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2.《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 3.《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 4.《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 5.《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yè)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 6.《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yè)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等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 √ | √ | √ | ||||
21 | 對教師有嚴重違反教師職業(yè)行為準則的行政處罰信息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 √ | √ | √ | ||||||
22 | 教師評優(yōu)評先 | 優(yōu)秀教師的表彰、獎勵等行政獎勵信息公示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2.《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 √ | √ | √ | ||||
23 | 任教30年鄉(xiāng)村教師以上教師申請榮譽證書相關政策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2.《關于做好鄉(xiāng)村學校從教30年教師榮譽證書頒發(fā)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 √ | √ | √ | |||||
24 | 教師職稱評審 | 1.評審政策; 2.評審通知; 3.學校擬推薦人選名單; 4.評審結果; 5.最終結果。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關于印發(f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 信息形成(變更)3個工作日內,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 教師 | √ | √ | √ | |||
25 | 特崗教師招聘 | 1.崗位設置管理政策、條件、程序等; 2.特崗教師招聘文件及招聘公告; 3.初審結果; 4.筆試成績; 5.資格復審結果; 6.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成績; 7.進入考察人員名單; 8.擬聘用人員名單; 9.最終聘用結果。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2.《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 3.《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關于繼續(xù)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變更)3個工作日內,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 應聘 人員 | √ | √ | ||||
26 | 鄉(xiāng)村教師生活補助 | 1.管理制度; 2.實施方案; 3.實施時間; 4.補助范圍; 5.發(fā)放對象; 6.補助檔次標準; 7.發(fā)放情況。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2.《教育部財政部關于落實2013年中央1號文件要求對在連片特困地區(qū)工作的鄉(xiāng)村教師給予生活補助的通知》 3.《教育部關于加強鄉(xiāng)村教師生活補助經費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變更)3個工作日內;教師申領情況進行常年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公開查閱點 | √ | √ | √ | ||||
27 | 普通話培訓及測試 | 1.開展普通話培訓、測試的通知; 2.測試結果查詢。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2.《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guī)定》(教育部令第16號)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 √ | √ | √ | ||||
28 | 重要政策執(zhí)行情況 | 控輟保學 | 1.“一縣一策”控輟保學工作方案 2.年度工作進展情況(含義務教育學生失學、輟學的總體情況,建檔立卡家庭貧困學生總體就學情況) 3.督導檢查結果公告 4.典型經驗和有效做法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公開查閱點 | √ | √ | √ | |||
29 | 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yǎng)改善計劃 | 1.有關政策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 2.組織機構和職責,舉報電話、信箱或電子郵箱 3.供餐企業(yè)、托餐家庭名單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yǎng)改善計劃的意見》 3.《教育部等十五部門關于印發(fā)〈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yǎng)改善計劃實施細則〉等五個配套文件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站 | √ | √ | √ | ||||
30 | 1.學校食堂飯菜價格、帶量食譜 2.學校膳食委員會名單 3.學校管理人員陪餐情況 4.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實施營養(yǎng)改善計劃的試點學校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 √ | √ | √ | ||||||
31 | 1.供餐企業(yè)(單位)配套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責任人、供餐方簽約人; 2.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實施營養(yǎng)改善計劃的供餐企業(yè)(單位)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 √ | √ | √ | ||||||
32 | 學校體育評價 | 1.學校體育工作自評結果(體育課、體育訓練、體育比賽、體育教師、體育場地、條件保障等); 2.學校體育發(fā)展年度報告(重點反映體育教學改革、體育教師配備、體育經費投入和體育場地設施、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等方面的情況)。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教育部關于印發(fā) 2.《學生體質健康監(jiān)測評價辦法》等三個文件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 √ | √ | √ | ||||
33 | 學校美育評價 | 1.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結果(藝術課程、藝術活動、藝術教師、條件保障、特色發(fā)展及學生藝術素質測評等); 2.學校藝術教育發(fā)展年度報告(重點反映藝術課程建設、藝術教師配備、藝術教育管理、藝術教育經費投入和設施設備、課外藝術活動、校園文化藝術環(huán)境、重點項目推進以及中小學實施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制度等方面的情況)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2.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辦法》等三個文件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 √ | √ | √ | ||||
34 | 教育督導 | 機構隊伍 | 1.督導機構; 2.督學名單。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教育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4.《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 5.《教育督導條例》 6.《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督導評估暫行辦法》 7.《縣域義務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督導評估辦法》 8.《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市縣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辦法的通知》(粵府辦[2018]4號) 9.《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jiān)測方案》的通知(國教督辦〔2015〕4號) 10.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 √ | √ | √ | |||
35 | 學校督導評估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督導評估 | 1.督導責任區(qū)劃分; 2.責任區(qū)掛牌督學日常督導事項; 3.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幼兒等級評估指標體系、督導評估報告; 4.義務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有關政策文件; 5.義務教育質量監(jiān)測方案、報告; 6.省政府對區(qū)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文件和評價體系。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 √ | √ | √ | |||||
36 | 校園安全 | 校園安全管理 | 1.校園安全管理法律法規(guī)、配套管理制度; 2.學生住宿、用餐、組織活動等安全管理情況; 3.校園安全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預警信息、應對情況、調查處理情況; 4.校車使用許可申請政策規(guī)定及申請流程。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 3.《教育部關于推進中小學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 4.《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廣播電視 ■公開查閱點 | √ | √ | √ | |||
37 | 行政處罰 | 對違規(guī)頒發(fā)學位證書、學歷證書、結業(yè)證書、培訓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或者其它學業(yè)證書的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4.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意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38 | 對民辦高校資產不按期過戶、辦學條件不達標、發(fā)布未經備案的招生簡章和廣告、年度檢查不合格、違反國家招生計劃擅自招收學生等行為的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2.《民辦高等學校辦學管理若干規(guī)定》 3.《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39 | 對民辦學校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的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40 | 對民辦學校未按規(guī)定公告審計結果行為的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深圳市民辦教育管理若干規(guī)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41 | 對民辦學校違法辦學行為的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2018修正)》 2.《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2015修正)》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42 | 對民辦學校的資產未與其他資產分開,未設立學校獨立銀行賬號的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43 | 對民辦學校超過辦學規(guī)模招生行為的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深圳市民辦教育管理若干規(guī)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44 | 對民辦學校違反規(guī)定聘請財務人員行為的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深圳市民辦教育管理若干規(guī)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45 | 對民辦學校未按規(guī)定保障教師繼續(xù)教育學時行為的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深圳市民辦教育管理若干規(guī)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46 | 民辦學校①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未依法履行職責的;②教學條件明顯不能滿足教學要求、教育教學質量低下,未及時采取措施的;③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④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財務、資產管理混亂的;⑤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⑥違反國家規(guī)定聘任、解聘教師的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47 | 對民辦學校不履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職責的行為的行政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48 | 對校車違規(guī)違法行為的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廣東省實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辦法》; 2.《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49 | 對學前教育機構在開學期間的星期一至星期五舉辦收費興趣班,或組織兒童參加商業(yè)性活動的行為的行政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深圳市學前教育管理暫行辦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50 | 學校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行政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51 | 對舉辦者虛假出資或者在教育機構成立后抽逃出資的社會力量舉辦的教育機構的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52 | 對單位或者個人①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的;②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制作教具、玩具的;③克扣、挪用幼兒園經費的;④侵占、破壞幼兒園園舍、設備的;⑤干擾幼兒園正常工作秩序,在幼兒園周圍設置有危險、有污染或者影響幼兒園采光的建筑和設施等行為的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幼兒園管理條例》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53 | 對弄虛作假或以其他欺騙手段獲得教師資格的,或教師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進行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教師資格條例》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54 | 對未按法律規(guī)定送適齡子女或被監(jiān)護人接受義務教育行為的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55 | 對違反國家規(guī)定舉辦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行為的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2015修正)》 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56 | 對考生在國家教育考試中違紀、作弊、擾亂考場秩序等行為的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57 | 對校外午托機構未與午托學生的監(jiān)護人簽訂《中小學生午托服務委托協(xié)議書》的行為的行政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深圳市校外午托機構管理辦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58 | 對學前教育機構不按規(guī)定建立兒童學籍檔案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深圳市學前教育管理暫行辦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59 | 對幼兒園①未經注冊登記,擅自招收幼兒的;②園舍、設施不符合國家衛(wèi)生標準、安全標準、妨害幼兒身體健康或威脅幼兒生命安全的;③教育內容和方法違背幼兒教育規(guī)律,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等行為的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幼兒園管理條例》 2.《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60 | 對校外午托機構沒有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行為的行政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深圳市校外午托機構管理辦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61 | 對學前教育機構不按國家規(guī)定聘用工作人員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深圳市學前教育管理暫行辦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62 | 對校外午托機構違反衛(wèi)生或消防管理規(guī)定,被撤銷衛(wèi)生行政許可或消防行政許可的行為的行政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深圳市校外午托機構管理辦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63 | 對申請校外午托機構設立或登記時弄虛作假的行為的行政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深圳市校外午托機構管理辦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64 | 對違反校外午托機構建筑標準要求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深圳市校外午托機構管理辦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65 | 對校外午托機構配備工作人員沒有達到相應比例數量的行為的行政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深圳市校外午托機構管理辦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66 | 對托幼機構未按要求設立保健室、開展衛(wèi)生保健工作等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或未按照規(guī)定履行衛(wèi)生保健工作職責,造成傳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的行為的行政處罰 | 1.執(zhí)法主體、職責范圍、舉報投訴方式和作出決定的日期等; 2.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3.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 1.《托兒所幼兒園衛(wèi)生保健管理辦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67 | 行政檢查 | 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年檢 | 1.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文件; 2.辦理機構 3.投訴舉報電話以及網上投訴渠道。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 √ | √ | √ | |||
68 | 對民辦學校和幼兒園的年檢 | 1.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文件; 2.辦理機構 3.投訴舉報電話以及網上投訴渠道。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2.《營利性民辦學校監(jiān)督管理實施細則》 3.《廣東省實施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5.《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 √ | √ | √ | ||||
69 | 行政給付 | 國家(含各級地方政府)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高等教育學生資助(獎學、助學、教育救助)管理工作 | 1.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文件; 2.申請材料; 3.受理范圍及條件; 4.辦理流程; 5.咨詢投訴渠道。 | 1.《財政部教育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jiān)會關于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措施的通知》 2.《國務院關于當前發(fā)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 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yǎng)改善計劃的意見》 4.《廣東省社會救助條例》 5.《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70 | 普惠性幼兒園獎勵性補助 | 1.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文件; 2.申請材料; 3.受理范圍及條件; 4.辦理流程; 5.咨詢投訴渠道。 | 1.《深圳市學前教育專項經費管理暫行辦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71 | 幼兒園保教人員長期從教津貼 | 1.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文件; 2.申請材料; 3.受理范圍及條件; 4.辦理流程; 5.咨詢投訴渠道。 | 1.《深圳市學前教育專項經費管理暫行辦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72 | 民辦中小學教師長期從教津貼發(fā)放 | 1.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文件; 2.申請材料; 3.受理范圍及條件; 4.辦理流程; 5.咨詢投訴渠道。 | 1.《深圳市學前教育專項經費管理暫行辦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73 |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置及其變更事項審批 | 1.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文件; 2.辦事指南,包括:適用范圍、事項審查類型、項目信息(項目名稱、審批類別、項目編碼)、辦理依據、受理機構、決定機構、審批數量、辦理條件、申請材料、申請接收、辦理基本流程、辦理方式、審批時限、審批收費依據及標準、審批結果、結果送達、申請人權利和義務、咨詢途徑、監(jiān)督和投訴渠道、辦公地址和時間、公開查詢方式等; 3.過程信息,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公開受理、審核、審批、送達等相關信息; 4.結果信息——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zhí)業(yè)許可證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2.《廣東省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實施辦法》 3.《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 4.《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74 | 學前教育機構設立、變更、終止審批 | 1.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文件; 2.辦事指南,包括:適用范圍、事項審查類型、項目信息(項目名稱、審批類別、項目編碼)、辦理依據、受理機構、決定機構、審批數量、辦理條件、申請材料、申請接收、辦理基本流程、辦理方式、審批時限、審批收費依據及標準、審批結果、結果送達、申請人權利和義務、咨詢途徑、監(jiān)督和投訴渠道、辦公地址和時間、公開查詢方式等; 3.過程信息,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公開受理、審核、審批、送達等相關信息; 4.結果信息——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zhí)業(yè)許可證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2.《廣東省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實施辦法》 3.《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4.《廣東省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實施辦法》 5.《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75 | 校車使用許可 | 1.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文件; 2.辦事指南,包括:適用范圍、事項審查類型、項目信息(項目名稱、審批類別、項目編碼)、辦理依據、受理機構、決定機構、審批數量、辦理條件、申請材料、申請接收、辦理基本流程、辦理方式、審批時限、審批收費依據及標準、審批結果、結果送達、申請人權利和義務、咨詢途徑、監(jiān)督和投訴渠道、辦公地址和時間、公開查詢方式等; 3.過程信息,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公開受理、審核、審批、送達等相關信息; 4.結果信息——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zhí)業(yè)許可證信息。 | 1.《廣東省實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辦法》 2.《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76 | 學前教育機構合并、分立 | 1.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文件; 2.辦事指南,包括:適用范圍、事項審查類型、項目信息(項目名稱、審批類別、項目編碼)、辦理依據、受理機構、決定機構、審批數量、辦理條件、申請材料、申請接收、辦理基本流程、辦理方式、審批時限、審批收費依據及標準、審批結果、結果送達、申請人權利和義務、咨詢途徑、監(jiān)督和投訴渠道、辦公地址和時間、公開查詢方式等; 3.過程信息,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公開受理、審核、審批、送達等相關信息; 4.結果信息——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zhí)業(yè)許可證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2018年修正)》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 √ | √ | √ | ||||
77 | 審核備案 | 臺灣學生就讀我市中小學學位安排審核 | 1.法律依據; 2.辦理流程; 3.審批結果。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2.《深圳市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試行積分入學辦法的指導意》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公開查閱點 | √ | √ | √ | |||
78 | 非學歷教育機構設立備案 | 1.法律依據; 2.辦理流程; 3.審批結果。 | 1.《深圳經濟特區(qū)人才工作條例》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公開查閱點 | √ | √ | √ | ||||
79 | 公共服務 | 幼兒園等級評估和規(guī)范化幼兒園評估 | 1.法律依據; 2.評估流程; 3.評估結果。 | 1.《廣東省幼兒園等級評估管理辦法(試行)》 2.深圳市教育局關于各區(qū)開展辦學水平評估及規(guī)范化幼兒園驗收的通知(深教[2016]564號)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鹽田區(qū)教育局 | ■深圳鹽田政府在線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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